(一)离校2年内(2023年、2024年毕业)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(大专或大专以上)。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,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。
1.专业:广播电视、新闻学、传播学、数字媒体艺术、网络与新媒体、影视摄影与制作等相关专业,有经验者优先。
4.录用面试通过后,双方签订见习合同,进入我单位见习,见习期不低于6个月。
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桂人社规[2020]5号)文件规定发放工资待遇1500元/月,同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。
请有意者将本人相关资料(如:简历、代表作品等)提交报名处或发至以下邮箱:。
在线客服
电话咨询
官方微信
返回顶部